2023年第二季度“凉山好人”名单公布
先看第二条,1978年世界通讯技术还是什么形势?当时还没有电子通讯,还没有手机。
要按照中央要求,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,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我们既要重视制定制度,更要严格执行制度,在抓落实上下功夫。
反腐倡廉要加大预防力度,像扁鹊大哥那样,治病于未发之前。又要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相适应,把反腐倡廉的要求寓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,使制定的制度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。涉嫌违法的,务必依法坚决惩处。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,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,我们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,相继制定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、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批法规制度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要重视对拟提名、提拔的省、市、县后备干部的信访及有关问题的反映,对他们的考察不仅要了解政治立场、工作表现和廉洁情况,还要注意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,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。安邦这种立法倾向,推动了安邦制造业在1958 -1992年期间以较快速度增长,这34年期间年均增长速度达到6%,比西孟邦同期年均增长多了7.5个百分点。
又比如,联邦政府的货币政策、产业准入政策、对外开放政策、进口替代政策等,对各邦也同样适用,因此,也不能用这些因素来解释邦际间制造业发展的差别。1958年,西孟邦是印度最大的制造业邦,到1992年,在16个邦中排名已降为第七,只属于中等水平了。这说明,拉邦和西孟邦二者之间34年间平均每年7.5个百分点制造业增长的差距,其中3/4,即5.6个百分点,是由两邦劳动立法的差别所造成的。不能影响社会就业和产业和谐。
如果罢工怠工在这些方面会产生不良影响,政府可以直接命令禁止罢工怠工。16个邦的不同做法,形成了邦际间劳动立法的相当差别。
贝思利和伯盖斯的研究表明,故事的另一半是,亲劳工的立法,从三个方面损害了劳动者利益:首先,它使这些邦的失业问题更加严重。这背后的原因是,像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大国,整体教育水平不高,制造业而非高科技产业,是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从第一产业转移出来,寻找就业,提高收入的主要途径。故事的两个一半加在一起,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: 虽然制造业中雇主和雇员的利益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冲突,但同时双方利益又有相当大的相互依存度。该邦的补充立法要求,工人罢工怠工,不能造成下面几方面的影响:不能影响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。
我们不能从对一个国家、一个时期、一个特定部门的研究结果,对劳动立法会如何影响劳动者利益做出太多的一般性论断,但这个研究报告至少提醒我们,通过劳动立法来保护和提高劳动者利益,愿望和效果并不是一回事。它对影响印度各邦制造业发展的共同因素控制和剔除得比较好。印度是联邦制国家,联邦政府和邦政府都有立法权。比如,各邦政治上都是民主体制,因此各邦间的差别不能用政治体制来解释。
因为这个研究是在印度内部各邦之间进行比较,与国别间的比较研究相比,结果具有更强的说服力。另有 6个邦,则立法对IDA作出对雇主更加有利的解释和补充,可认为是亲雇主的。
西孟邦的补充立法,将该法所适用的标准,降低为所有雇员超过50人的企业。和其它国家一样,在印度,劳动立法的目的,也是为了保护和提高劳动者的利益。
在此基础上,依据宪法所赋予的权利,有10个邦对该法进行了补充立法,其中4个邦的补充立法是亲劳工的,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。研究同时考虑到各邦在人均税收、文盲率、电力供应、政党立法倾向和在各邦执政历史等方面的很多固有差别。当然,不能将安邦制造业的高速增长全部归因于劳动立法,但该邦的劳动立法提高了制造业的增长速度却是无疑的,具体提高了多少,后面还有讨论。最突出的是印度的西孟加拉邦 (西孟邦)。伦敦经济学院的贝思利和伯盖斯 (Besley and Burgess) 两位教授,公布了一份实证研究报告,说明在印度,一些邦亲劳工的补充劳动立法,实际上损害了这些邦内劳动者利益。安德拉普拉德西邦 (安邦) 就不是那么亲劳工了。
当然,不能说亲劳工立法是这时期西孟邦制造业负增长的惟一原因,但该邦的立法倾向,确实损害和妨碍了制造业的增长,却是毫无疑问的。进入专题: 劳动法 。
联邦政府在《产业争议法》中要求,雇员人数超过300人的制造企业,解雇工人需经过政府批准。该邦制造业1958年至1992年期间以每年1.5%的速度负增长。
一些邦亲劳工的立法,使制造业增长缓慢,影响了投资人赚钱,这还只是故事的一半,还不是亲劳工立法倡导者所特别关心的。在联邦一级,对劳动力市场影响最大的,是1947年通过的《产业争议法》 (Industrial Dispute Act, IDA)。
以保护劳动者利益为初衷的劳动立法,结果既损害了雇主,也损害了劳动者,这种可能性是确实存在的,因此,劳动立法一定要科学慎重,不能一厢情愿,更不能口号化和情绪化。但是,这个良好的意愿,和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利益确实得到了提高还是两回事,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。其次,它使这些邦的贫困化问题更加严重,即贫困人口总数增加,与非贫困人口算收入差距增大。同样,在西孟邦,如果没有亲劳工补充劳动立法,1990年贫困人口将减少10%,即180万人。
具体到拉邦,如果没有亲雇主补充劳动立法,1990年将多出10%以上的贫困人口,即多出170万人。最后,它使更多企业不注册经营,使地下制造业的总体规模扩大,这意味着更多劳动者的权益实际得不到法律保护。
还有6个邦,对联邦立法没有进一步补充。这意味着,假设开始时规模相当,10年后安邦的制造业会比西孟邦的大1倍,34年后大10倍以上。
这些结果说明,亲劳工立法的邦,总的来说,未能达到劫富济贫的效果。不能影响基本生活用品和服务的供应。
两位教授的研究,用1958-1992印度各州的数据表明,亲劳工的补充立法,对邦内制造业的投资水平、劳动生产率和产出水平都受到负面影响,结果是制造业增长缓慢和乏力。在控制和剔除了这些因素对各邦制造业发展的影响后,贝思利和伯盖斯的研究表明,如果没有亲雇主的补充立法,拉邦的制造业在1958-1992年期间,增长率应在4.1%左右,这意味着该邦 亲雇主的补充立法,使这时期制造业的发展,提高了将近2个百分点。同样,如果没有亲劳工补充立法,西孟邦的制造业增长,可以提高3.7个百分点,即制造业增长不是负1.5%, 而是正2.2%。损害和妨碍的程度,下面还有更具体的讨论
这六大自由或权利,统称为表达权(其中,结社权包含了表达权的内容,也是一项独立的权利)。在近年来,我国政府在不断的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。
把民主与 快乐和幸福联系在一起,才真正揭示了民主的终极性意义。早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所做出的《决定》中,我国就明确提出了公民有知情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、表达权。
温家宝总理今日的答记者问中,在谈到民生问题的时候说,解决民生问题还要让人民生活得快乐和幸福。中国民主制度的建设,由不成熟到成熟,由不完善到完善,由不发达到比较发达,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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